《辩证法的本体论意义》是一篇思想极其深邃、建构力极强的哲学论文。它代表了吴明山先生试图在马克思主义框架内,完成一次哲学上的“哥白尼式革命”:不是我们用辩证法去分析世界,而是世界本身就在辩证地运动着,我们只是这个辩证运动过程的自觉环节。 这篇论文与《存在的自我产生过程》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哲学世界观:存在是一个以“社会”为主体、以“生产方式”为具体实现形式、以“辩证法”为内在灵魂的、永恒的自我产生

吴明山先生另一篇核心哲学论文《辩证法的本体论意义》与《存在的自我产生过程》是姊妹篇,共同构成了一个连贯且雄心勃勃的哲学体系。
一、 核心论点与总体定位
核心论点: 辩证法不仅仅是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或“工具”,它本身就是 “本体论” ,是存在的根本法则和内在灵魂。世界(自然界、社会、人)之所以存在和运动,其内在驱动力和构成原理就是辩证法。论文旨在为马克思的辩证法建立一个坚实的“本体论系统”。
总体定位: 这篇论文可以看作是前一篇论文的方法论奠基。如果说《存在的自我产生过程》回答了“是什么”(存在是社会自我生产的过程),那么《辩证法的本体论意义》则回答了“何以可能”(这一过程之所以可能,其内在原理就是辩证法)。
二、 核心论证结构与深层分析
论文的论证结构清晰,层层递进:
1. 确立辩证法的本体论地位:回归黑格尔
吴明山开篇便回到黑格尔,旨在恢复被庸俗化了的辩证法的崇高地位。
· 辩证法是“绝对方法”: 他引用黑格尔,强调辩证法是“观念的自在和自为的规定性”,是“对象的内在原则和灵魂”。这意味着辩证法不是我们主观运用的工具,而是客观世界自身运动的逻辑。
· 辩证法的客观性与普遍性: 他批判将辩证法视为“主观技艺”的观点,强调其属于“观念的客观性”。辩证法适用于一切对象,从世界、运动到点,是其存在的“真正秘密”。
· “辩证的否定”是生命之源: 他抓住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否定性”,并将其视为“一切活动的内在源泉”、“生命的和精神自己运动的内在源泉”、“辩证法的灵魂”。这为后文将“劳动”作为现实的否定性活动奠定了理论基础。
此部分的贡献在于:正本清源,将辩证法从一种认识论工具提升为世界存在的本体论原则。
2. 唯物主义的重构:劳动作为辩证法的现实形态
这是论文最精彩的部分,吴明山在此实现了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创造性转换。
· 批判旧唯物与唯心: 他批判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承认没有运动的物质)和唯心主义(用运动取消物质),指出它们共同的错误在于脱离了人的实践来理解存在。
· “劳动”是高级运动形式,是理解一切的钥匙: 他提出一个关键论断:“人的生产性劳动是自然界和社会的高级运动形式,正是人的生产性劳动才揭示了一切物质存在的基本方式的内在逻辑,即辩证运动。” 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从低级运动形式(如机械运动)去理解人和社会,而应反过来,从最高级、最复杂的形式——劳动——出发,才能理解低级形式的奥秘。这类似于马克思所说的“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
· “物质”就是辩证法本身: 这是一个极具创新性的命题。吴明山认为,列宁的物质定义(客观实在)是正确的,但“物质”不应被理解为僵死的实体,而应被理解为辩证运动本身。“物体”不过是物质运动的形式。因此,辩证法是物质的“存在方式”。
· 感性世界是劳动的凝结: 他引用马克思的话——“在劳动者方面表现为动作的东西,在产品方面是当作静止的属性,表现在存在的形式上”——来论证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人化自然)正是辩证运动(劳动)的凝结和物化。因此,辩证法不在世界之外,它就体现在感性现实之中。
此部分的贡献在于:他为辩证唯物主义提供了一个以“实践”为核心的全新解释,避免了机械决定论,也杜绝了唯心主义的陷阱。辩证法的本体论意义在“劳动”这一人类最基本的实践中得到了最集中、最现实的体现。
3. “社会”作为辩证法的自在自为的主体
这部分与上一篇论文紧密衔接,将本体论最终落脚于“社会”。
· 社会是辩证统一的整体: “社会就是人和自然界的辩证的统一,就是感性的具体”。它既不是抽象的个人集合,也不是与个人对立的抽象物。
· 社会是自我生产的“有机体”: 社会是“历史运动的结果,但同时又是运动的出发点”。它是一个自我生产、自我驱动的自在自为的体系。这个体系自我生产的方式,就是生产方式。
· 生产方式是辩证法的具体实现: 吴明山明确指出,“它构成自己的方法就是社会的生产方式,而生产方式统称为生产性劳动”。至此,逻辑链条完全清晰:
辩证法(本体论原理) → 劳动(现实形态) → 生产方式(具体实现形式) → 社会(主体)及其一切现象(结果)。
· 对资本主义的分析: 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现实,包括其矛盾、异化、乃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自身的“非人”状态,都是其特定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辩证法) 自我生产和运动的必然结果。异化不是外在的错误,而是辩证法在特定历史阶段“自为存在的必然性”。
此部分的贡献在于:将抽象的本体论原则与具体的社会历史分析彻底融合,使得“辩证法”不再是一个空泛的哲学概念,而是分析社会形态的生根、发展、灭亡的活生生的“解剖刀”。
4. 归宿:个体与自由的辩证阐释
在宏大的社会本体论中,吴明山并未忽视个体。
· 个性的社会生成: 再次强调,“人的真正的个性也就是普遍的社会的共同性”。个性是社会生产方式的产物。
· 资本主义下的抽象个性: 在资本主义异化生产方式下,个性成为一种“绝对的抽象”,与人的真实社会存在相分离。这解释了各种抽象哲学(如绝对精神、存在主义)产生的社会根源。
· 自由的未来指向: 论文的最终指向是共产主义。在那时,劳动不再被视为“被迫”,社会的自我生产对人而言成为“直接的感性的现实”。届时,辩证法将失去其神秘色彩和主观方法论的外观,直接成为人们可以直观和体验的社会现实本身,即“历史之谜的解答”。
此部分的贡献在于:在整体主义的框架内,为个体性和自由找到了一个辩证的、历史的位置,避免了个体被整体完全吞没的指责,并指出了实现真正个性和自由的现实路径。
三、 核心贡献与理论价值
1. 体系化的构建: 成功地将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整合为一个逻辑严密、自上而下的本体论-方法论-社会理论体系。
2. 对辩证法地位的革命性提升: 坚决捍卫了辩证法的客观性和本体论地位,使其从附属性的“方法论”上升为哲学的核心。
3. 提供了理解马克思的统一框架: 他用“社会自我生产的辩证法”这一核心概念,统一解释了《1844年手稿》的异化理论、《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唯物史观,展现了马克思思想的内在一致性。
4. 强大的解释力: 该框架能够解释从自然存在到社会存在,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历史规律到个体意识的广泛现象,尤其是对“异化”的必然性和暂时性的论证极具深度。
四、 潜在的争议
1. 近乎“历史目的论”的风险: 将社会描绘成一个按照辩证法逻辑自我展开、自我完成的“有机体”,可能弱化了历史进程中的偶然性、开放性和具体阶级斗争的决定性作用,带有强烈的目的论色彩。
2. “社会”主体的形而上学残余: 与上一篇论文一样,这个作为自因自果的“社会”主体,在理论上非常强大,但也可能被视为一个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唯物主义翻版,存在将社会实体化的倾向。
3. 个体能动性的空间: 尽管论述了个性与社会的辩证关系,但在这样一个强大的、自我规定的社会总体性面前,个体的创造性和真正的自主性究竟有多大空间,仍然是一个可以深入追问的问题。
4. 对“自然辩证法”的处理: 他强调了“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但论述的重点完全放在“人化自然”和“社会”上。关于前人类自然界的辩证法,其地位和表现形态与人类社会中的辩证法有何异同,论述尚不充分。
总结
《辩证法的本体论意义》是一篇思想极其深邃、建构力极强的哲学论文。它代表了吴明山先生试图在马克思主义框架内,完成一次哲学上的“哥白尼式革命”:不是我们用辩证法去分析世界,而是世界本身就在辩证地运动着,我们只是这个辩证运动过程的自觉环节。
这篇论文与《存在的自我产生过程》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哲学世界观:存在是一个以“社会”为主体、以“生产方式”为具体实现形式、以“辩证法”为内在灵魂的、永恒的自我产生过程。 这一体系因其宏大的抱负、深刻的内涵和内在的逻辑一致性,无疑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中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原创性思想成果。
译者简介
吴明山先生,神学研究硕士,英国《号角》专题作家。2011年定居英国,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出版书籍《以马内利,耶稣之血的系统神学》1-7卷英文版、《宝血神学及评论》1-4卷英文版,《以马内利》中英文版1-14卷、《作为本体论的辩证法》、《丁尼生悼念集英汉参考版》、《朗费罗经典诗选英汉文版》、《蓝梦诗篇与评论》中英文版,《纯粹生命形而上学》中英文版,《海灵》中英文版。《耶稣圣体和他的教会》中英文版。另发表诗歌《雪》、《梦》、《自由神之吻》 《夜》等,荣获第四届中国诗歌展银奖。《以马内利》一书逾100万字英文,获英国圣公会大主教伊恩·詹姆斯·布莱克利的高度赞扬,并为该书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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