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被当成废纸卖掉,又被一个陌生人捡回来。我在扉页上又加了一行字:“拾于废纸堆,二零二四年秋。”我想,这本书大概会一直传下去,带着那些不认识它的人的体温,带着那些不认识它的人的敬意。

我在废品收购站看到一本书,精装的,红色封面烫着金字,书脊已经断了,用透明胶带缠了好几圈。收购站老板说,一个拾荒的老头背来的,两毛钱一斤,这一袋子书总共卖了八块钱。我翻了翻那本书,是《红楼梦》,一九七几年出的版本,扉页上写着一行字:“赠爱妻,一九八三年春。”字迹工整,墨水的颜色已经褪成了淡蓝色。
老板说那个拾荒老头经常来,骑一辆三轮车,车上堆满了纸箱和塑料瓶。他的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但每次来之前都会把手洗干净,蹲在书堆前面翻一会儿。“他不认字,”老板说,“但他喜欢看书上的画。上次翻到一本画册,看了好半天,走的时候说‘这画画得真好’。”我想象他蹲在废纸堆里的样子,两只粗糙的大手小心翼翼地翻着书页,怕把纸弄破。他不认识那些字,但他认得画上的花、画上的山、画上的人。那些东西不需要识字,它们直接走到人的心里去。
我把那本《红楼梦》买了下来,花了五块钱。回到家,我把扉页上那行字看了很多遍。“赠爱妻”,他不知道,他的爱妻收到这本书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也许是一个冬天的夜晚,也许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她把书捧在手里,翻到第一页,看到这行字,笑了。后来书是怎么流落到废品收购站的呢?人走了,书还在。书被当成废纸卖掉,又被一个陌生人捡回来。我在扉页上又加了一行字:“拾于废纸堆,二零二四年秋。”我想,这本书大概会一直传下去,带着那些不认识它的人的体温,带着那些不认识它的人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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